针对当前乡镇财税体制存在的弊端,身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崔根良向全国人大建议,当务之急是调整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财政之间的税收分配比例,并设立地方主体税种,以稳定地方税源,消除乡镇债务风险,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崔根良指出,目前乡镇基本财源非常不稳定,大的四个稳定税种基本上缴中央,仅留下几个小税种在地方,但小税种收入很不稳定、时多时少,像农民一样看天吃饭,每到年底地方政府都在为发放人员工资发愁。
出口退税应由中央负担
为此,他建议适当调整增值税中央分享比例,特别是随着“营改增”范围的不断扩大,地方政府主体税种不断削弱,一旦“营改增”政策到位,势必对服务业佔比较大的地区产生重大影响,所以中央应该尽早降低增值税集中比例,可以随?“营改增”进度逐步调整。
同时,还应恢復中央出口退税负担机制,因为当前实行的出口退税分级负担机制的最大弊端就是纳税地与退税地的不一致,造成地区之间退税负担不平衡,经济发达的口岸地区负担过于沉重,影响了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恢復中央全额退税办法既能使退税按进度退付,不影响出口企业利益,也缓解了地方财政压力,更重要的是使地区封锁、异地退税等问题迎刃而解,对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崔根良认为,车辆购置附加税和进口设备税地方留成比例也需要作出调整。目前车辆购置附加税100%纳入中央税收库内,但车辆使用在地方,由于车辆日益增长,地方要进行城市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改造、环境污染治理,这些全部由地方政府投入。另外,进口设备税目前也全归中央收取,设备投资追加抵扣增值税,抵掉的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地方财政收入也相应大大减少。
建议设立地方主体税种
在调整税收分配比例的同时,崔根良还呼吁设立地方主体税种。例如根据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尽快完成房地产税立法并在全国开徵房地产税,将此税种收入尽可能考虑多留给县级或乡镇政府,使基层政府拥有稳定的税源。
他说,调整不合理的税种税率,降低增值税、海关税等税率,并严格统一税种税率的收取,取消不太合理的税收政策,取消地区间不统一的税收政策,取消地方擅自制定的地方政策规定,实际上也是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而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发展起来后,地方经济自然发展起来,乡镇政府的债务风险也会随之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