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记者获悉,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制定了化解产能过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为下一阶段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指导方针。目前,该方案已经完成了最后的修订工作,即将于近日出台。
4个“一批”化解产能过剩
据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副巡视员景晓波透露,《方案》将采取4个“一批”的办法来化解产能过剩。即通过扩大内需,消化一批;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向海外转移一批;优化组织结构,兼并重组一批;严格环保安全能耗标准,淘汰一批。
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辛仁周介绍,《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企业准入的环保、节能和技术门槛,不达标的企业将会被责令整改,甚至取消行业准入资格。他说,根据法规,有色、焦化等实行准入制度的行业,需要每4年对行业准入条件进行修订,以适应经济发展趋势。
兰格钢铁信息研究中心主任王国清预计,今年我国的粗钢产能可能达到10亿吨,产能过剩2亿吨左右。“市场价格低迷,整个钢铁生产企业的利润处于最低点。这个问题如果长期存在,对整个行业肯定特别不利。”
专家呼吁产品结构升级
淘汰落后产能的呼声日益高涨,但却总逃不出“越遏制越过剩”的怪圈。王国清分析说,部分企业在上报落后产能时有虚报的现象,“比较常见的是将一些已经关停的生产线重复上报”。
7月份,工信部公布了2013年产能淘汰第一批名单,包括焦炭、炼钢、水泥在内的19个工业行业1294家企业。但实际上,此次“上榜”的不少企业及其落后设备,其实已于公告前被关停拆除。西本新干线首席分析师刘秋平指出,每年淘汰的目标只占整体落后产能的35%不到,提升产品附加值,改善产业结构才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