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为鼓励推进节能建筑工作,广东省清远市于2013年出台了《清远市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意见》,规定到2015年末,清远市将新增绿色建筑80万平方米,建设1个以上的绿色园区示范区。同时要求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项目(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新建单体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和单体居住建筑都要求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化建设,同时要求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按不少于小区总建筑面积30%配建绿色建筑。
据悉,我国计划“十二五”期间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以带动全国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14年起,我国将在部分符合条件的城市率先启动绿色保障房行动;2017年起,东部地区地级城市及中西部地区重点地级城市的新建保障性住房,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比例达到70%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化在全国建筑业都得以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