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电力6名小股东入禀高院控告公司违规交易一案,昨经过两日聆讯,法官驳回小股东修改起诉书的申请,小股东即场申请撤销诉讼,获法官接纳;法官并判小股东须支付包括润电方在内的所有庭费及律师费。至此,扰攘近半年的诉讼案有机会画上句号。
以施政乐为首的6名小股东,于去年7月入禀香港高等法院,要求准以润电名义,追究20名现任及前任董事在收购山西金业煤矿交易中涉嫌失职责任,案件在去年8月进行首轮聆讯后被法官驳回;小股东再提出5项新指控及证据,但亦于去年10月中的第二轮聆讯中遭法官驳回。
须付润电在内庭费及律师费
今次第三轮聆讯是小股东一方提出修改起诉书申请,经过两日聆讯,亦遭法官驳回。小股东即场申请撤销诉讼,获法官接纳。法官并判小股东须支付包括润电方在内的所有庭费及律师费。
润电昨收报17.34元,跌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