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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11项海洋新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06
核心提示:国家海洋局今天透露,该局组织编制的《海域分等定级》等12项海洋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
国家海洋局今天透露,该局组织编制的《海域分等定级》等12项海洋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告发布。据悉,除《围填海工程填充物质成分限值》标准将于2015年4月1日起实施外,其他11项标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据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这12项海洋国家标准中,《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围填海工程填充物质成分限值》标准明确了涉海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围填海工程填充物质检测评价的工作程序、评价内容等,有利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人海和谐发展。

《风暴潮防灾减灾技术导则》和《赤潮灾害处理技术指南》标准规定了海洋防灾减灾和灾害处理的原则、处理程序和技术方法等内容,为海洋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技术性指导,将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海洋灾害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和损失。

《深海微生物样品前处理技术规范》和《海洋微微型光合浮游生物的测定流式细胞测定法》标准规定了海洋生物样品处理的技术要求、工作条件、处理方法和测定方法等,为海洋生物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了正确的研究方法和工作依据,有助于提高海洋科研技术水平。

《海域分等定级》标准是海域综合管理的基础性标准,涵盖资料调查与整理、基础资料汇编、成果的归档和更新等方面的内容,为海域分等定级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海洋沉积物中放射性核素的测定γ能谱法》等其他5项标准规定了海洋沉积物和海洋大气干沉降物中一些成分含量的测定方法,为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提供了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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