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耿先生向本报反映,今年7月初,张店区五里桥小区的配电室电缆出现了问题,物业称对电缆进行了更换,让涉及的居民均摊由此产生的费用,不少居民认为这些钱不该居民承担,拒绝交费。“现在我家电卡内的余额不多了,物业表示均摊产生的费用不交清,就不给充值。”耿先生说,如果这样,他家很快就没有电用了。
“配电室的主电缆,产权属于业主吗?更换费用我们到底该不该交?”耿先生说,这一问题让小区不少居民直犯嘀咕。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在小区32号楼北侧墙上贴着一则敬告,敬告称,“31至35号楼158户业主,你们用的配电室主电缆出现故障,为了不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物业公司垫付了资金进行了电缆更换。配电线路是所有业主的共同财产,由于上述楼房没有公共维修基金,换电缆所产生的费用由158户业主共同承担。换电缆共花费54038.37元,每户均摊342元。”并在敬告后贴出了安装工程结算书。
32号楼的居民李女士称,坏的是配电室到电线杆间的主电缆,产权应该属于电力部门,物业收取费用显然不合适。
随后,记者联系了国家电网淄博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称,由于现场的情况他不是很清楚,将安排工作人员去核实。十几分钟后,记者得到了答复,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产权确实不属于供电公司,应属于物业。
该小区物业的相关负责人刘先生表示,电缆的产权属于业主,他们只是代为管理,7月初电缆就损坏了,物业为了让居民正常用电,就垫付了更换线缆的费用,目前,多数居民都已经交上均摊的费用。如果还有居民执意不交钱,物业将不再往其电卡中充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