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除释放出资源税适用税率调整外,还集中披露油气资源税优惠政策。其中,多年来备受关注的资源税改革近日强势发力。今年12月1日起,原油、天然气、煤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将降为0;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将停止征收;油气资源税适用税率由5%提高至6%。
据悉,该通知还详细规定油气资源税综合减征率、实际征收率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根据这一调整,国内主要油气田企业将依据自身资源禀赋、开采技术水平等计算综合减征率。对此,业内人士评价,此轮资源税费制度改革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财税改革精神,积极推进清费立税,有利于理顺资源税费关系;有利于增加资源开采地政府的财政收入,同时鼓励企业加大生产投入积极性,增强发展后劲。
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10月10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的收费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