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光伏双反案判决结果预计于美东时间12月17日公布,并预定于2015年1月30日完成调查程序。
此次中美光伏双反起因为以SolarWorld为首的美国太阳能制造联盟,控告中国部分晶硅太阳能产品倾销到美国,此外,台厂也因被视为第三地厂商,一并遭到提告。
美国商务部公布的初判结果中,台厂被课以20.86%至27.59%的反倾销税;陆厂税率则为18.56%至35.21%的反补贴税,以及26.33%至165.04%的反倾销税。
“终裁结果应该不会有很大变化。即使如此,对我国光伏市场的影响也不会太大。”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表示,眼下国内市场以及新兴市场对于光伏产品的需求猛增,美国、欧盟等我国光伏产品传统主要出口地的份额在明显下降。一些继续将产品出口到美国市场的企业,也已经想到了新的规避制裁的方式。
分析师认为,终判的结果应该不会有大幅度的变动,但详情还要等前往美国参加公听会的相关人员回国后才能确定。同时,终判也将一并宣布产品课税的确切判断标准。
近年来多个国家对我国光伏产品启动了“双反”调查,孟宪淦认为,原因在于全球多个国家都意识到要大力发展包括光伏在内的新能源,而中国光伏产品制造成本相对较低并在全球占据了2/3的市场份额,由此引起了国外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但中国企业也应该从一系列的贸易争端中吸取教训,从打“价格牌”向提高核心竞争力转变,以避免低价倾销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