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手册
《线缆经理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10家银行获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监管资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07  来源:中新网
核心提示:8月7日讯:昨日,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监管银行资格评选结果出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8月7日讯:昨日,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监管银行资格评选结果出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10家银行获得监管银行资格,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获得科技金融合作银行资格。
  今年7月,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委托商业银行监管方案》及其实施细则,开展了对监管银行、市科技和金融结合计划合作银行资格的申请受理工作。
  据悉,评选根据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的考评结果、各银行再担保体系和互保金体系业务开展情况,按得分高低从提交申请的银行中,综合选取10家作为市财政专项资金监管银行,选取2家作为市科技和金融结合计划合作银行,选取2家作为备选银行。
  同时,商业银行不能同时获得监管银行与市科技和金融结合计划合作银行两项资格,相关监管银行资格有效期自公示一周后生效。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