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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维持对华亚硝酸钠和铸铁管件贸易制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17
核心提示: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6日作出日落复审裁定,继续对从中国进口的非可锻性铸铁管件征收反倾销税,对从中国进口的亚硝酸钠征收反倾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6日作出日落复审裁定,继续对从中国进口的非可锻性铸铁管件征收反倾销税,对从中国进口的亚硝酸钠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双反"关税)。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发表声明说,该委员会认为取消针对上述从中国进口产品的贸易制裁措施,可能导致在可预见的时间内再度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
  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政策程序,由于美国商务部此前已作出日落复审的肯定性裁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的裁定表明,美国将对从中国进口的非可锻性铸铁管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税率最高为75.5%;同时继续对从中国进口的亚硝酸钠征收"双反"关税,反倾销税率为190.74%,反补贴税率为169.01%。
  所谓日落复审,是指征收产品"双反"关税5年期满进行的行政复审。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规定,在"双反"关税实施5年之后,美国必须取消该税令,除非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为取消"双反"关税将导致倾销、补贴行为重演或给美国产业继续造成损害。
  美国政府于2003年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非可锻性铸铁管件征收反倾销税,于2008年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亚硝酸钠征收"双反"关税。
  中国商务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国政府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承诺,共同维护自由、开放、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处理贸易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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