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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修改对华铝型材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文字性错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17  来源:湖北省商务厅
核心提示:2014年2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修改铝型材第1次行政复审的终裁公告,纠正了中山市金山铝厂有限公司(Zhongshan Gold Mountain Alu
     2014年2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修改铝型材第1次行政复审的终裁公告,纠正了中山市金山铝厂有限公司(Zhongshan Gold Mountain Aluminium Factory Ltd.)中Aluminium的拼写错误。
  2014年1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华铝型材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裁定中山市金山铝厂有限公司(Zhongshan Gold Mountain Aluminium Factory Ltd.)倾销幅度为:32.79%。
  2012年7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华铝型材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立案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10年11月12日~2012年4月30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604.21.0000、7604.29.1000、7604.29.3010、7604.29.3050、7604.29.5030、7604.29.5060、7608.20.0030、7608.20.0090,7610.10、7610.90、7615.19、7615.20、76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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