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在5月6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8,705,4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4年 6月 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部分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