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缆是一家典型的“家族控股式”企业。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包括孙庆炎先生及其子女孙翀先生、孙驰先生、孙臻女士在内的孙庆炎家族(以下简称“孙庆炎家族”)。截止招股书签署之日,孙庆炎先生直接持有杭州电缆2.25%的股份,孙庆炎家族通过永通控股和富春江通信集团间接控制公司75%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77.25%。
此外,前十大股东中,持股比例为1.25%的吴伟民先生为孙庆炎先生的妹夫,持股比例为1.41%的章勤英与持股比例为1.25%的章旭东为姐弟关系等。
家族式的企业弊病显而易见,如果家族成员之间通过董事会及管理层占据的席位来影响公司的决策,有可能给公司的发展或者其他小股东带来伤害。家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遭遇人才瓶颈,受亲属关系的影响,可能造成人力资源无法得到优化配置,合理的人才结构无法建立等不利影响。
杭州电缆孙庆炎家族控股比例超过四分之三,如果孙庆炎家族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和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不当影响或侵占公司利益,则存在可能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对于公司后续的IPO进展,编者将会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