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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需调整煤炭行业结构 加强煤炭交易体系建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01
核心提示:在11月28日召开的2015年全国煤炭交易会上,多名煤炭主管部门人士指出,煤炭行业困境没有根本性改变,下一步将加大限产力度,推
       在11月28日召开的2015年全国煤炭交易会上,多名煤炭主管部门人士指出,煤炭行业困境没有根本性改变,下一步将加大限产力度,推动煤炭行业结构调转方式,鼓励大型煤电企业签订长期合同,加强新型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

目前全国煤炭企业亏损面仍在70%以上,8个省区煤炭全行业亏损。前9月,规模以上煤炭企业主营活动利润同比下降51.1%,其中9月当月主营利润同比下降70.6%。全国煤炭产能在40亿吨左右,在建产能11亿吨左右。截至10月底,全社会煤炭库存已持续35个月在3亿吨以上。

今年7月以来,发改委为帮助煤炭行业脱困,召开了18次协调会,出台限制产能、规范煤炭进口、建立小煤矿退出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关税调整等37项对策和措施。在此背景下,煤炭价格止跌回升,库存小幅企稳。

煤炭市场需求增长仍乏力,持续回升基础仍不稳固。产能建设超前,进口煤大幅度增长等问题依旧存在,消化产能和库存,实现供需平衡需要较长时间。煤炭行业好转的表象是价格止跌、库存不增加,企业货款拖欠不增加。而当前煤炭行业仍处于需求增速放缓期、库存消化期、环境制约期以及行业转方式、调结构攻坚期并存的局面。

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司长方君实指出,当前煤炭行业困难局面没有根本性改变,主要行业用煤量没有明显起色,产能释放压力较大,煤电矛盾仍存在。在目前重点产煤省份平均限产力度超过10%的情况下,行业去库存形势仍然严峻。预计2015年全国控制超产产能不低于3亿吨。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杨富亦在会上透露,下一步将加大煤炭企业的关闭、退出。

为落实发改委力推的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中煤协近日发布了《煤炭购销合同示范文本》,就供需双方的交易标准、价格、交货方式、运输和违约保障等作出规定,以加强煤炭行业自律,规范煤炭交易行为,推动煤炭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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