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大向重点区域送电规模的目标,即到2015年年底,向京津冀鲁地区新增送电规模200万千瓦。到2017年年底,向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三区域新增送电规模6800万千瓦,其中,京津冀鲁地区4100万千瓦、长三角地区2200万千瓦、珠三角地区500万千瓦。
新疆、内蒙古、山西、宁夏等煤炭资源富集地区,将按照最先进的节能环保标准,建设大型燃煤电站(群)。在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前提下,推进鄂尔多斯、锡盟、晋北、晋中、晋东、陕北、宁东、哈密、准东等9个以电力外送为主的千万千瓦级现代化大型煤电基地建设。
《方案》还明确了采用安全、高效、经济先进输电技术,推进鄂尔多斯盆地、山西、锡林郭勒盟能源基地向华北、华东地区以及西南能源基地向华东和广东省的输电通道建设,规划建设蒙西-天津南、锡盟-山东等12条电力外输通道,进一步扩大北电南送、西电东送规模。其中,在华北,重点建设蒙西至天津南,内蒙古锡盟经北京、天津至山东,陕北榆横至山东,内蒙古上海庙至山东输电通道;在华东,重点建设安徽淮南经江苏至上海、宁夏宁东至浙江、内蒙古锡盟至江苏泰州和山西晋东至江苏输电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