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改方案重点是“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即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交易平台独立,加强规划。外界预期较高的输配分开、调度独立以及电网企业盈利模式的重新界定并没有出现在方案中。
新电改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临近年终,新电改方案的出台时间和具体细则格外引起关注。经过各方博弈,最后的方案从原先的36条减至34条,推动输配分开和调度独立的细则最终未被纳入。针对电网企业独买独卖的模式,此次方案的改革选择了稳妥渐进的模式,将从核定输配电价出发,逐步推动直购电,并结合放开的领域,使电力交易和价格形成更趋公开透明。
2002年启动的电改,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其中很大的原因在于各方利益博弈,新电改同样面临利益分配问题。放开消费端,核定输配电价后,中长期推动供需直接交易,将会对电网企业的现有模式形成冲击。放开的领域将形成新的机会,对应“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在售电和低压配电领域对现有平台和设备提供商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