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辽宁省《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意见》及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中共锦州市委常委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市政府直属部分事业局和市委有关机构的改革方案。根据改革方案,锦州市将撤销光伏产业发展局;调整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局体制;撤销旅游局,组建旅游发展委员会;设立中共锦州市委锦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设立中共锦州市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据介绍,锦州市光伏产业发展局撤销后,其承担的制定全市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和指导意见的行政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推动全市光伏产业化工作,指导和协调光伏产业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等项目实施的行政职责,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拟定光伏产业技术创新规划并组织实施的行政职责,划入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将负责为全市光伏产业发展提供服务的职责,划入锦州市光伏产业创业服务中心。将锦州市光伏产业创业服务中心调整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领导职数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