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力输配环节的真实成本将呈现出来,市场化定价、自由竞价将变成可能。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发改委新发布的《通知》选择在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明确了输配电准许成本核定办法,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此次由深圳作为试点进行的输配电价改革是电价体系改革的第一步,所以目前对整个电力行业的影响还无法预估。或许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效果,但仍需关注明年起开始的新价格机制。
为促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国家发改委曾经核定了18个省级电网电力直接交易输配电价,但由于电力直接交易规模不大,电网企业通过低买高卖获得收益的模式并未得到改变。在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立后,要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未来直购电有望获得大范围推广。
《通知》指出,将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即政府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固定电网的总收入,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同时,明确了输配电准许成本核定办法,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新电价机制自2015年1月1日起运行,原有相关电价制度停止执行,电网企业按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