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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将在2015年前发展新能源汽车5000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12  来源:沈阳网
核心提示:作为国家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城市,沈阳将在2015年之前发展新能源汽车5000辆。11月10日,记者从国网沈阳电动汽车服务公司
      作为国家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城市,沈阳将在2015年之前发展新能源汽车5000辆。
      11月10日,记者从国网沈阳电动汽车服务公司得到最新消息,国家电网公司已开放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市场,充电设施项目需要国网公司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对此,沈阳市计划明年年底前,规划建设大型充电枢纽站10座、充电桩5000个。
      新能源汽车率先在公交、出租车、公务车等领域使用
      2011年末和2012年初,沈阳先后引进了140辆新能源油电混合动力公交车。作为重要基础配套设施,国网沈阳供电公司在沈阳建设了3座充电站。其中,位于“九˙一八”历史博物馆附近的通利充电站有10个充电桩,位于沈北大溪地附近的沈北充电站有20个充电桩,位于北一西路的黄河充电站有10个充电桩。
      今年2月,国家批复了沈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目前,沈阳正在编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及购置补助政策。到2015年,全市计划发展纯电动汽车5000辆,并率先在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等领域使用。
      同时,沈阳将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停车场、加油(气)站、公交换乘站等停车资源,建设一批电动汽车的充电配套设施,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问题。按规划,到2015年将建5000个以上供电动汽车充电使用的充电桩,基本实现每辆电动汽车配备至少一个充电桩。
      预计到2020年,沈阳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超过5万辆,届时将建设充换电站68座、充电桩8380个。
      居民小区安装充电设施,按照0.50元/度执行
      “在电动汽车电价上,国家采取扶持政策,主要由充电设施使用性质和安装地点决定。”国网沈阳电动汽车服务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如果充电设施安装在居民小区,按照民用电价0.50元/度执行;如果安装在商场、酒店附近的停车场,按照工商业电价0.8896元/度执行;如果安装在公交车停车场,按照大工业电价0.52元/度执行。上述执行电价标准的政策是国家电网现阶段推出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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