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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配电网建设改造实施方案10月底前上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09
核心提示:9月6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在全国配电网建设改造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各省(区、市)政府要根据《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
9月6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在全国配电网建设改造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各省(区、市)政府要根据《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制定本省(区、市)配电网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15-2020年),并于2015年10月底前报送国家能源局。

郑栅洁表示,各省(区、市)政府要按照“统筹协调、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合理适用”的原则,结合各地实际需求和电价承受能力,选择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中相应的专栏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

郑栅洁称,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的规划深度要求及规划大纲,组织、指导地市编制配电网发展专项规划(五年),定期滚动调整。根据专项规划,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制定年度实施(投资)计划,于每年12月底前汇总后,报送国家能源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表示,配电网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近年来,我国配电网建设投入不断加大,配电网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这是值得肯定的,但用电水平相对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供电质量有待改善。

努尔˙白克力表示,建设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配电网络设施和服务体系一举多得,既能够保障民生、拉动投资,又能够带动制造业水平提升,为适应能源互联、推动“互联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对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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