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社获悉,在4年的调查中11家公司可能面临罚款。其中包括意大利电缆制造商普睿司曼,普睿司曼于2005年被高盛资本合伙公司和位于纽约的银行收购。高盛集团表示其私募股本公司并不知情企业在收购之前的价格操纵行为。
报告指出,根据多起法院判决证明,母公司需要对其子公司的不良行为负责,欧盟对此越来越严格处理。高盛集团和其他私募股本所有人并未能说服监管者区别对待他们。
报告引用诺顿罗氏集团律师Jay Modrall的原话,现有的趋势是私募股本公司认为他们是财务投资人,所以他们并不与工业集团的母公司处在相同的类别。但是从已有的法律案件中,就母系责任来说,财务投资人和其他投资人并没有区别。
监管方表示,一些企业,如普睿司曼、ABB、耐克森和NTK控股,在至少10年内,针对出售给欧洲能源商的产品,一度联合起来操纵海底及地下高压电缆的价格。有知情者表示,ABB若能提供证据将可免遭罚款。
当欧盟委员会发言人Antoine Colombani被彭博社问及该事件时,他并未对可能的罚款或母公司责任作出回应,只是表示调查仍在继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