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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光伏巨头或绕道第三地采购规避双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0-12  来源:证券日报
核心提示:北京时间10月11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公布对华部分光伏产品实施双反征税的终裁结果。该终裁除认定我国部分光伏产品倾销幅度较初裁时

北京时间10月11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公布对华部分光伏产品实施“双反”征税的终裁结果。

该终裁除认定我国部分光伏产品倾销幅度较初裁时略有下调,补贴幅度大幅提高外,其结果几乎与此前业界猜测无异。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美国商务部在对华“双反”上留有余地,即对华光伏“双反”只针对原产地为中国的光伏产品,中国企业可通过从第三方地区进口电池,在国内组装成光伏组件的方式,来规避美国“双反”。

屋漏偏逢连夜雨,欧盟也在此时公布了“反倾销”立案调查的抽样名单及强制应诉中国企业名单。这似乎预示着此前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团在欧盟游说获得的成效已付之东流。

10月11日,受接二连三的负面消息影响,美股中国光伏企业——英利绿色、晶科能源、尚德电力、晶澳太阳股价分别下挫4.54%、4.41%、2.14%、1.88%,而A股光伏板块也一反前10日的强势格局,出现普跌。

对此,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几位业界人士均表达了无奈态度,一位接近英利的相关人士则略显感概地向记者表示,“如今中国企业更多关注国内和新兴市场,谁也跟他们耗不起”。

美国雪上加霜欧盟落井下石

今年3月20日和5月18日,美国商务部针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及其组件分别做出反补贴和反倾销的初步裁决,认为补贴和倾销的问题真实存在,将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2.9%至4.73%的反补贴税和31%到250%的反倾销税。

此番美国商务部的终裁仍然认定在美销售的中国光伏产品存在补贴和倾销问题,只不过倾销幅度由初裁时的31%-250%降低至18.32%-249.96%,而补贴幅度则由2.9%-4.73%上调至14.78%-15.97%。

在美国“双反”愈演愈烈的同时,欧盟“反倾销”也忙不迭对华施压,大有“落井下石”之意。

根据欧盟的文件内容,此次抽样调查将选取于欧盟出口量最大的代表性企业。这134家企业中,6家为强制应诉企业,包括英利、尚德、赛维、锦州阳光、晶澳和旺能光电。逾10家为在A股上市的光伏公司,包括亿晶光电、超日太阳、向日葵、拓日新能、隆基股份等。

而在美国“双反”终裁与欧盟“反倾销”调查间,也存在着联动关系。因为欧盟已敲定美国作为替代国来评估光伏产品成本。此外,印度步欧美后尘,也已发起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

在美国、欧盟的双重打击下,唯一还值得欣慰的是,在中国光伏企业律师团的争取下,美国商务部同意对华光伏双反只针对中国为原产地的光伏产品,中国企业可从第三方地区进口电池,在国内组装成光伏组件。阿特斯公司总裁兼CEO瞿晓铧曾介绍,“所谓第三方地区主要为中国台湾地区”。

是否放弃美国市场成两难抉择

如果说欧洲“反倾销”尚处于立案调查阶段,甚至还有出现些许转机的可能,当下距离美方出台终裁决定的时间已是近在咫尺。

按照程序,此番美国商务部发布作出的终裁结果,还需得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认可,并给出最后终裁结果。据悉,这一结果的公布时间约为11月23日左右。

英利企业法务总监陈卓介绍,美国商务部对华光伏“双反”税率剔除重复征收部分后,分别为尚德35.97%、天合23.75%、英利等其他单独税率企业则适用30.66%的平均税率。

虽然这一结果令很多中国光伏企业感到无奈,甚至产生了放弃美国市场的念头。但却也有业界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些国内光伏企业仍希望能说服美方,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1月的投票之前,放弃对中国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

事实上,仅从税率幅度的角度来看,美国市场已经对我国绝大多数中小型光伏业关闭了大门。“中国光伏业的平均产品毛利率还不足10%。”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据记者了解,目前包括几位“巨头”在内的中国光伏企业都在尝试采取从第三方地区进口电池,在国内组装成光伏组件的方式,来规避美国“双反”。

不过,这一方式也有弊端,其一,例如中国台湾地区的光伏电池产能并不足以应付如此巨大的采购量;其二,美方仍将对此类产品实施随机调查,被征税的风险随时存在;其三,不论采取第三地采购,亦或在海外投资建厂,都将平添中国光伏产品的生产成本。

    如今看来,是否选择放弃美国市场,真是中国光伏业的两难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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