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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电缆产品质量全国联动抽查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29
核心提示:2014电缆产品质量全国联动抽查方案

 一、行业概况
 

  我国为全球第一大电线电缆生产国,行业总产值已突破万亿。随着多年发展,生产企业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对我国电线电缆生产企业数量,行业内有 7000家甚至上万家之说。从监管的角度统计,目前取得CCC强制性认证的电线电缆企业有5500余家。大型、中型、小型企业比例约为2%、13%、 85%。
 

  我国电线电缆产业集中度低,规模排名前10位企业的市场累计份额仅占全行业的7%~10%,排名前20位的累计份额不到全行业的20%。大型企业没有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其直接后果是产品利润下降、市场的无序竞争,加大了质量监控的难度。
 

  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华东地区约占60%,华南和华中(珠三角地区)约占22%。主要集中产地包括江苏、广东、河北、安徽、浙江等。
 

  综上所述,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具有产业规模大、集中度低、企业聚集等特点。
 

  二、产品质量状况
 

  作为最大的基础配套产业,电线电缆产品广泛用于国民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是现代经济和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础保障,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发生的火灾事故中,有三分之二与电缆质量问题有关,损失无法估量。
 

  此次列入抽查的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电线属于CCC强制性认证管理范畴,是电线电缆产品CCC认证的一个单元品种,主要用于家用电器、电工仪表、电信设备及自动化装置的电气连接。由于产品多用于移动场合,其质量直接影响到使用者的人身安全。经过多年发展,该类产品在生产工艺上已较为成熟,但由于各生产企业工艺水平、质量意识以及质控手段等方面的差异,导致产品质量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稳定。
 

  国家质检总局自2011年起连续三年对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电线开展全国联动抽查,近三年的抽查合格率情况见表1:
 

  表1 近三年电缆电线产品全国联动抽查结果统计表
 


 

  2013年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电线企业规模合格率情况分别为:大型企业94.8%;中型企业84.2%;小型企业79.5%。大型企业产品检测合格率高于中、小型企业。
 

  2013年所抽查产品合格率最低的5个项目依次为:曲挠试验、标志内容、绝缘断裂伸长率、护套平均厚度及热失重。其中,曲挠试验、绝缘老化前后断裂伸长率为历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率最高的项目。以上指标直接关系到产品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
 

  因此,有必要对该类产品进行持续的质量监控与管理,并重点加强对产业集中区域及以往抽查不合格企业的监管,使得产品质量能稳定提升。

 

  三、抽查产品的标准状况
 

  本次抽查的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电线产品涉及的标准共4个,均为现行有效标准,且与抽查实施规范之间无冲突。具体名称和主要内容见表2:
 

  表2 抽查产品的标准状况


 

  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或实施细则
 

  1 抽查实施规范
 

  本次全国联动抽查依据CCGF 708.3-201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报批稿)进行,详见本方案附件1。
 

  2 抽查产品种类
 

  CCGF 708.3-201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报批稿)中,产品范围包括聚氯乙烯绝缘无护套电线电缆、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缆、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电线、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梯电缆、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耐油软电缆、聚氯乙烯绝缘安装用电线和(或)屏蔽电线、聚氯乙烯绝缘阻燃/耐火电缆七种产品。本次抽查产品为其中的一种产品,具体为《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电线电缆产品 电线电缆》(CNCA-01C-002:2007)第3单元的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电线。
 

  3 检验依据
 

  本抽查方案
 

  CCGF 708.3-2014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报批稿)
 

  GB/T 5023.5-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5部分:软电缆(软线)
 

  JB/T 8734.3-2012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第3部分:连接用软电线和软电缆
 

  4 检验项目
 

  参照CCGF 708.3-201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报批稿)中的表4,所有适用于被抽样品的项目均应进行检验。
 

  5 关于抽样、检验、判定原则、异议处理等工作要求,参照CCGF 708.3-201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报批稿)执行。
 

  五、本次抽查方案与前几次抽查方案的比较
 

  本次抽查方案相对于2013年抽查方案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的调整和完善:
 

  1 抽查区域的调整。2013年抽查区域覆盖11个省、自治区,2014年抽查区域在去年基础上减少了浙江、新疆,增加了北京、天津、内蒙古、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南、贵州、云南,共计覆盖18个省、市、自治区;
 

  2 抽检方式调整。2013年是“抽检分离,异议集中处理”,2014年调整为由各省质监局负责安排本辖区内的抽样、检验和异议处理;
 

  3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调整。根据最新的抽查实施规范,应按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产品的生产规模划分企业规模。划分标准见表3:
 

  表3 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产品的生产规模划分


 

  备注:年销售额包括该类产品的内销和外销总额。
 

  4 检验依据的调整。用最新版的CCGF 708.3-2014抽查实施规范替代了原CCGF 308-2010实施规范;因标准换版原因,取消了原方案中的JB/T 8734.1-1998和JB/T 8734.3-1998标准;取消了在产品标准中已被引用的试验方法标准;
 

  5 本次抽查采用最新版本的抽查实施规范,新规范中调整了检验项目、异议处理的原则和方式等内容。其中,检验项目突出“安全、健康、节能、环保、极重要使用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去掉了“标志内容”项目;取消了耐压和曲挠项目不进行复检的规定。
 

  六、抽查工作分工和进度要求
 

  1 抽查工作分工
 

  此次全国联动抽查,由各省(市、自治区)质监局负责安排本辖区内的抽样和检验工作,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作为牵头机构,21家承检机构。抽样和检验任务分工见表4:
 

  表4 承检机构抽样和检验任务分工


 

  2 抽查进度要求
 

  表5 抽查工作进度表


 

  七、经费预算
 

  本次抽查的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电线产品检验项目约有20-26项,根据各承检机构报送的预算经费,单批检验费预算为2910元,单批累计预算为3490元;计划抽查974批次;总计抽查经费预算339.93万元。详见表6:
 

  表6 经费预算表


 

  八、抽查企业名单
 

  本次抽查区域为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18个省、市、自治区,抽查对象为取得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电线产品CCC强制认证证书的生产企业。
 

  本次抽查的范围覆盖了江苏、广东、河北、安徽等产业集中区域,并在2013年的基础上,减少了浙江、新疆,增加了北京、天津、内蒙古、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南、贵州、云南地区,扩大了抽查覆盖面。
 

  本次拟抽查企业974家974批次(每个企业抽取一个样品),其中列入抽查名单的新增企业数占比37.5%;对上次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进行跟踪抽查,跟踪不合格企业67家。《2014年抽查企业名单》和《上年全国联动抽查不合格企业跟踪名单》见附件2、附件3。
 

  九、企业调查
 

  根据监督司要求,此次联动抽查需同时开展企业调查工作,调查表格式见附件3。各承检机构应在抽样的同时进行企业调查,调查结束后将调查信息按监督司要求录入指定的软件系统,并按照《企业调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进行汇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本省(市、自治区)质监局。质监局审核后上报监督司,并抄送牵头机构。
 

  十、其他
 

  1 实际抽查批次不得超过本方案表4中列出的抽查批次数。
 

  2 承检机构资质情况
 

  根据监督司《联动监督抽查工作指导书》要求,由各省(市、自治区)质监局负责审核承检机构的资质,由牵头机构复核后报监督司确认。
 

  针对本次抽查产品和检验项目,各承检机构的资质情况统计见表7。其中内蒙地区的抽查和检验工作,由牵头机构另行制定操作细节,相关方参照执行。
 

  表7 承检机构资质


 

  3 承检机构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各省质监局、承检机构指定至少一名联络人,负责本单位联动抽查工作时效的督促,与牵头机构衔接和联络,并协调所有联动抽查过程中涉及抽样、检验、异议处理和数据汇总的相关事宜。
 

  表8 承检机构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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