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手册
《线缆经理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上交所终止*ST长油上市交易 成央企退市第一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12
核心提示:周五,据上交所网站消息,上交所发布了关于终止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ST长油)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公告称,
       周五,据上交所网站消息,上交所发布了关于终止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ST长油)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

公告称,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2011年和2012年三年连续亏损,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为“*ST长油”,证券代码“600087”)自2013年5月14日起暂停上市。2014年3月22日,公司披露的2013年年度报告显示,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22亿元,201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97亿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14.3.3条和第14.3.17条的规定,经上市委员会审核,决定终止该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21条、第14.3.22条和第14.3.26条的规定,自决定公告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个交易日起,该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并于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次日终止上市,本所对其予以摘牌。退市整理期间,该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28条和第14.3.29条的规定,该公司应当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场外交易市场的相关事宜,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之日后的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场外交易市场进行转让。

如公司对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公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申请复核。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