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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过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18
核心提示:在17日上午举行的膜生物反应器(MBR)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启动仪式上,该联盟理事长文剑平指出,由于排放标准过低,经过污水处
       在17日上午举行的膜生物反应器(MBR)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启动仪式上,该联盟理事长文剑平指出,由于排放标准过低,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一级A或一级B标准的水均为劣五类水。“这种水质排放到几无自净能力的环境中,导致水体不但没有得到修复,反而遭到污染,于是就出现了‘越治越脏’”。

我国现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对城镇污水厂出水水质设定了三级标准,其中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标准为一级A标准,其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限值为50毫克/升。文剑平将该标准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比发现:“‘一级A标准’相当于地表水体系中的劣五类”。

对此,文剑平建议,应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提高到地表水四类以上,使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水环境质量标准逐步接轨。“采用以膜技术为核心的污水处理工艺,能将劣五类水‘再生’为四类水,相比较传统工艺,污水处理成本每吨仅增加1毛钱。”

据介绍,MBR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013年10月经科技部批准,入选第三批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试点联盟。该联盟将搭建以MBR龙头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平台,整合行业科技资源,组织瓶颈技术攻关,加快研究成果共享与转化,推动MBR行业整体升级,提高MBR行业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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