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案件起源于一份异议书,即2011年6月针对12家企业集团,包括27家企业的投诉。投诉主要针对这些企业在1999年至2009年间参与垄断联盟,以限制海底和地下高压电缆项目的竞争。
异议书中指控通用电缆的两家子公司,分别是西班牙子公司Sistemas和法国子公司Silec电缆都在不同时期参与到了垄断联盟中。欧盟委员会称,Sistemas于2003年1月至2007年5月参与其中,而Silec电缆在通用电缆于2005年12月从Safran收购后的10个月参与其中。
此后在正式回复异议书和聆听会后,针对Sistemas的违法指控由于缺乏证据而被排除在反垄断之外。而考虑到涉案期间Silec电缆由通用电缆所有,欧盟委员会对通用电缆罚款185.25万欧元(约合人民币1583.3万元)。
目前,通用电缆正在复审欧盟的裁定,并考虑是否上诉。另外,通用电缆还将基于2005年与Safran签订的收购协议条款对Silec电缆的罚款进行全面索赔。
2009年1月,欧盟开始对这些公司展开突击调查,从而揭露了这些生产商自1999年开始达成垄断联盟协议以保障本土市场。
“无论何时日本和韩国的企业收到欧洲客户的招标,他们都会通知欧洲的联盟成员并拒绝投标。”欧盟在一份声明中表示。
据欧盟透露,这些企业都会定期在欧洲和东南亚的酒店会面,达成约定价格来保障指定的公司在招标中报价最低,而其他企业的报价却对客户没有吸引力。
注:本文采用汇率1欧元=8.5427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