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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投能源溢价收购母公司资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16  来源:北京商报
核心提示:收购预案中的同一项标的资产,用资产基础法算出的预估值为24.82亿元,而用收益现值法算出的预估值为51.24亿元,面对两种差额高达
收购预案中的同一项标的资产,用资产基础法算出的预估值为24.82亿元,而用收益现值法算出的预估值为51.24亿元,面对两种差额高达26.42亿元的评估方法,建投能源(000600)选择了后者。而这种舍低求高的做法对应的结果是收购成本增加10.6亿元。
停牌近两个月的建投能源日前发布了一项收购母公司部分资产的重组预案,交易标的资产为建投集团持有的火电业务经营性资产,包括宣化热电100%股权、沧东发电40%股权和三河发电15%股权。
按照重组预案,上述三项标的资产净资产账面值净额为15.95亿元,预估总值约为28.58亿元,预估增值率为79.18%。表面上看,三项标的资产的总增值率并不算太高,然而实际上,标的资产的预估方法却暗藏蹊跷。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建投能源对三项标的资产采用的预估方法并不一致。从重组预案中可以看到,建投能源对宣化热电和三河发电采用的均是资产基础法,对应的增值率约为20%。然而公司对沧东发电的做法却是特立独行,采用收益现值法,而这种方法对应的直接结果就是增值率大大提升,高达125.32%。事实上,若采用统一的资产基础法来预估的话,沧东发电增值率仅为9.1%。
具体数额上,采用收益现值法预估后,沧东发电22.74亿元的账面价值的预估值为51.24亿元,但若采用统一的资产基础法,沧东发电的预估值仅为24.82亿元。也就是说,两种评估方法对应的收购沧东发电40%股权则分别需要20.5亿元和9.9亿元。而如今,建投能源舍低求高的做法也直接让其收购成本增加10.6亿元。
建投能源为何只对沧东发电采用了有别于其他的预估方法?对此,建投能源的解释显得颇为牵强,“近年来,沧东发电保持了良好的盈利水平,上网电价有所提升、燃料成本大幅下降,预计沧东发电未来的盈利能够持续稳定,因此采用了收益现值法代替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然而在分析人士看来,“在收购中,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是基础条件,如果标的资产无良好的盈利水平,那收购又有何意义,不排除有利益输送的可能”。
昨日复牌,建投能源报收4元/股,下跌1.72% ,成交额达9975万元,创近两个月以来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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