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手册
《线缆经理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深圳落实2015年第一批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13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政策,2014年12月23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发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政策,2014年12月23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的通知》,决定组织实施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第一批扶持计划。

《通知》指出,重点扶持领域包括:智能电网、太阳能、核能、风能、生物质能、储能电站、新能源汽车、页岩气。

智能电网。重点扶持输电线路状态检测装置及系统、柔性交直流输电关键设备、高压直流输电关键设备、智能变电配电设备及系统、智能用电设备及系统、智能电网通信信息平台,以及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确定的智能电网相关领域。

太阳能。重点发展薄膜太阳能电池、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新型太阳能电池、太阳能并网发电、太阳能玻璃、太阳能光热利用、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及太阳能-LED光电产品等。

核能。重点发展核电配套装备制造、核电信息技术、核电站建设与运营综合服务系统及核电供应链服务平台等。

风能。重点发展风电控制装备、风力发电设备及新型风机设备制造等。

生物质能。重点发展垃圾焚烧发电,垃圾焚烧炉排和烟气处理装备及其他生物燃料等。

储能电站。重点发展储能材料、储能装备、储能电站建设及应用(技术)等。

新能源汽车。重点发展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及关键零部件等。

页岩气。重点发展页岩气资源勘探、开采技术及装备等。

重点扶持专项:1、产业化项目扶持专项(直接补助)2、产业化项目扶持专项(贷款贴息)3、国家/省级项目配套扶持专项(直接补助)4、工程实验室扶持专项(直接补助)。

新能源产业化项目可根据项目资金筹措实际情况选择申报直接补助或贷款贴息,但不可同时申报直接补助和贷款贴息;同一项目或主要建设内容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重复申报、多头申请资金。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关企业的申报资格;项目名称要贴切规范,能准确反映项目建设内容;申报项目要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且节能评估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申报项目已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规划选址、建设场地、环境评估等相关建设条件;项目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保持一致,经市统计部门认定超出正常误差范围的,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多次超出正常误差范围的,将被列为“不诚信企业”,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专项。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