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手册
《线缆经理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苏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28  来源:苏州新闻网
核心提示:昨天,《苏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出台并付诸实施。据了解,保障房、商品房将是治理重点,将严查违法发包转包分包
      昨天,《苏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出台并付诸实施。据了解,保障房、商品房将是治理重点,将严查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
      保障房、商品房是重点
      治理范围:全市在建、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是保障性住房、商品房、城市轨道交通、市政道路等工程项目。
      具体内容: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 建设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 监理单位监理人员配备、到岗履职情况;施工单位总分包合同备案、按图施工、执行施工技术标准、建筑材料检验、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等情况;各类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技能培训情况等。
      严厉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
      《方案》规定,重点查处建设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法发包行为。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违法分包行为。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挂靠行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出借资质行为。
      对查实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严格依法实施处罚。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新政亮点
      签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方案明确,全面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明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的相应质量终身责任。
      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2014年10月1日起新开工的项目,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建设前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市质安站备案。已经开工的项目,应补签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由建设单位报市质安站备案。
      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检查建设项目五方责任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建立情况,督促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存,未建档案或档案建立不全的,未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档案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不仅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苏州市还将加大工程质量治理安全责任追究力度。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将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及时在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