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后,部分省区煤炭资源税率陆续确定并正式执行。
2014年10月11日,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自去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量计征到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然而,各地方案上报后迟迟未获批,直到2015年1月1日后,部分省区煤炭资源税率才陆续确定并正式执行。
近日,多个政策预期渐近。其中,几经波折后,煤炭资源税改革终于在2015年初落地,几个省份开始执行的煤炭资源税税率陆续出炉。截至目前,河南、河北、辽宁、湖南、广西、山东、贵州的税率已经获批,分别为2%、2%、2%、2.5%、2.5%、4%、5%。产煤大省陕西、山西和内蒙古分别高达6.1%、8%和9%。
虽然产煤大省的煤炭资源税率接近于2%-10%区间的上限,但资源税改革前的清理税费将彻底根治煤炭行业乱收费现象,理顺成本,从总体上降低企业负担。其中,税费繁重的山西煤企受益较为明显。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测算,资源税改革前该省已进行了为期半年的税费清理,减轻煤炭企业负担约17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