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省决定关闭76处年产3万吨以下的小煤矿,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
据悉,这些即将关闭退出的小煤矿涉及甘肃七个市州。鉴于此次关闭的煤矿数量多、涉及面广,甘肃省政府要求,各市州政府要切实履行小煤矿关闭退出的主体责任,及时清退安全风险抵押金、剩余采矿权价款,兑现奖补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据了解,在此次关闭工作中,甘肃省将对被关闭煤矿剩余的可利用煤炭资源,允许按所在市州政府已确定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方案,就近合法合理配置给重组企业。完成关闭退出任务、符合扩大矿区范围及采深的重组企业,可按相关规定申请配置周边和深部煤炭资源,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就近原则予以办理,以鼓励和支持煤矿通过改造提升产能,扩大煤矿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