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成立52个排查组对全省269个煤矿进行逐一编组排查,排除煤矿隐患。目前已经小有成就。
福建省煤矿治理领导小组还前往产煤地区开展专项督导,针对各排查组发现的部分煤矿企业在自查自改过程中存在检查不全面、不彻底等现象,要求必须立即进行纠正,全面开展煤矿企业自查自改“回头看”,督促煤矿企业落实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此外,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邀请《中国安全生产报》、福建电视台和《安全与健康》杂志等新闻媒体记者深入福建省煤矿现场一同开展治理行动宣传报道。
福建省要求各地煤矿治理行动与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质量标准化三年提升工程和煤矿整顿关闭紧密结合起来,重点突出煤矿水害防治等10项内容。并要求排查全省所有煤矿矿井各生产工艺系统、采掘工作面、硐室和设施设备等,力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截至2014年12月底,福建省269家煤矿企业已全面完成自查自改,自查率100%,累计发现隐患和问题2168条,已整改1971条,整改率90.91%,其余197条隐患和问题正在整改中;福建省全省52个排查组已对81家煤矿企业开展了排查,累计发现各类隐患和问题1510条,已整改629条,其余881条隐患和问题由各排查组督促煤矿企业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制订了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