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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LG“偷电”揩油 韩国电力公社蒙受损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24  来源:环球时报
核心提示:《韩民族报》23日报道称,据韩国电力公社提供的资料显示,2004年至今年8月该公社共发现和处罚2.49万起将工业用电违规用于它用的

《韩民族报》23日报道称,据韩国电力公社提供的资料显示,2004年至今年8月该公社共发现和处罚2.49万起“将工业用电违规用于它用”的情况。其中,交罚款最多的企业为三星集团旗下的6家子公司,他们主要涉嫌将“工业用电”违规用于研发机构等其他设施。而LG、希杰、起亚汽车等其他大企业也均在“偷电”企业名单中,他们均为自己的“耍小聪明”付出了代价。

    韩国电费按照不同用途分价,“工业用电”相对便宜。而韩国电力相关条例规定,“工业用电”仅限于制造业、矿业等的生产设备及设施使用,办公、研发机构等主体则属于“普通用电”,如被发现“偷电”等违规行为,将处以双倍于差价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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