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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问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9-09
核心提示:2011年,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定案。此次电网主辅分离,将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省级(区域)公司所属辅业单位的分离与中国电
2011年,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定案。此次电网主辅分离,将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省级(区域)公司所属辅业单位的分离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简称“中电工程”)、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简称“水电顾问集团”)、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简称“水电建设集团”)、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简称“葛洲坝集团”)四家中央电力设计施工企业重组成两家实力相当、布局合理、设计施工业务一体化的综合性电力建设集团,其影响深远、意义重大。本期,小编将两大集团重组的相关细节进行了搜集整理,以飨读者。

1. 什么是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

答: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即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及电力设计、施工企业一体化重组的简称。是按照国务院5号文件的要求,结合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实际,将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省级(区域)公司所属辅业单位的分离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四家中央电力设计施工企业重组统筹考虑,组建两家实力相当、布局合理、设计施工业务一体化的综合性电力建设集团。

2. 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的目的是什么?

答: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是国务院5号文件明确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继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将电网主辅分离改革与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相结合,实施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重组,既有利于电网公司集中精力抓好电网主业的运营和发展;又有利于电网辅业单位“辅业”变主业,通过国有资本合理流动、资源优化配置,全力打造两家综合性、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电力建设集团。

3. 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提高企业竞争力。通过对两电网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和对电力设计、施工企业优化重组,精干电网企业主业,增强电力建设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规模和实力,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我国电力工业健康发展。(二)优化资源配置。新组建的两个电力建设集团产业链相对完整,规模实力大体相当,区域布局基本合理。(三)成建制整体划转。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时,同一省级(区域)电网企业的辅业单位成建制划转进入同一新组建的集团。

4. 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的范围是什么?

答:本次分离重组所涉及的企业范围包括: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省级(区域)电网企业所属的勘测设计企业,火电、水电施工企业和电力修造企业;目前国资委监管的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5. 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方案的要点是什么?

答:新组建两个以项目总承包、工程管理、设计、施工、修造业务为主的综合性电力建设集团公司。即:将两电网公司河北、吉林、上海、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青海和宁夏等14个省(区、市)公司所属辅业单位和水电建设集团、水电顾问集团重组,组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将两电网公司北京、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湖南、广东、广西、云南、陕西、甘肃和新疆等15个省(区、市)公司所属辅业单位和葛洲坝集团、电力顾问集团重组,组建中国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

6. 什么是成建制划转移交?

答:是指同一网省的辅业单位成建制进入同一电力建设集团。辅业单位所属分公司、子公司及所办企业随主办单位一并划转;辅业单位及所属企业的人员(含在职、内退、离退休、退职人员)关系一并划转。

7. 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时,干部管理如何移交?

答:将干部管理权限移交新集团,提供领导干部名册、领导干部基本信息表、近期领导班子考察材料、领导干部考察材料,移交干部档案;提供后备干部名册、后备干部民主推荐情况、后备干部基本信息表、后备干部考察材料、后备干部廉政鉴定等。

8. 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时,党、团、工会组织关系及费用结余如何划转?

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9. 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时,工资结余如何划转?

答:对独立核算的辅业单位结余工资,原则上以该单位上年实际决算数为基础进行划转。

10.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时,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如何划转?

答:由移交双方按照“人随资产走”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分离企业职工随分离企业资产划转,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关系与职工一一对应,在核实确认辅业单位职工参保资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五险一金”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人员转出转入等相关手续。

11. 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时,如何保障辅业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分离企业离退休、待岗、内退、特困及精简下放等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统筹外费用、生活费、医药费及补助等)?

答:在分离重组过程中,新组建的两个集团公司要切实落实相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职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妥善处理辅业单位的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分离重组企业的职工(含待岗、内退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保持相对稳定,企业要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保障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参与分离重组企业的离退休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统筹外费用、生活费、医药费及补助等)标准不因本次分离重组而降低。参与分离重组企业的特困及精简下放等人员的相关待遇和帮扶政策维持不变。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成本由预留的920万千瓦发电资产变现收入支付,优先用于解决参与重组的辅业单位人员安置费用。

12. 电网分离辅业单位资产财务划转移交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1)依法合规、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财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方案;(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资产财务移交应尊重历史、基于现状,协商确定有关事项;(3)全面彻底、力求不留争议。资产财务移交过程中,要全面核实基本情况、清理经济往来事项,避免产生遗留问题。

13. 在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过程中,劳动工资保险、资产和财务工作划转移交基准日是哪一天?数据依据是什么?

答:分离重组企业劳动工资保险、资产和财务工作的移交基准点为2010年12月31日。有关划转金额以分离企业经审计的2010年度财务决算数据为依据。

14. 在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过程中,电网分离辅业单位的管理权何时移交?

答:在新公司挂牌成立之日,电网企业与新公司(筹备组)签署移交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移交时点,该时点前分离辅业单位由电网公司管理,新公司(筹备组)配合;该时点后分离辅业单位由新公司(筹备组)管理。

15. 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一是为支持主辅分离改革重组,改革成本由920万千瓦发电资产变现收入支付;二是支持新组建的两个集团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和水利水电、电力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三是两个顾问集团现承担的由政府部门委托的电力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研究及电力项目评估、审查、验收等任务,重组后仍由两个顾问集团承担。四是支持新组建的两个集团充分发挥自身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优势和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作用,保持和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16. 什么是920变现资金?

答:920变现资金是920万千瓦发电资产变现资金的简称。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国家电力公司发电资产重组划分方案的批复》(计基础[2002]2704号)精神,为支持主辅分离重组,改善困难的施工、修造、勘测设计等辅业单位的经济状况,划转给重组中设立的辅业集团公司(包括区域公司、省公司设立的辅业集团公司)的参股发电资产权益容量为920万千瓦。2007年,920万千瓦发电资产完成变现工作,现由财政部设立的专户进行监管。

17. 920变现资金将如何使用?

答:根据国务院批复的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方案精神,920变现资金将优先用于解决参与重组的辅业单位人员安置费用(主要是内部退养职工生活费、社会保险费及离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养老金等),剩余资金可用于补充新组建企业资本金。具体由国资委根据国阅27号文件研究提出资金使用和分配意见,经财政部审核并报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审定后,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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