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手册
《线缆经理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山东响应煤炭资源税改革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23  来源:新华网
核心提示:自12月1日起,国家将在全国范围统一将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为此,山东将停止征
      自12月1日起,国家将在全国范围统一将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为此,山东将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煤炭资源税计征方式由现行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定率计征,税率幅度为2%-10%。同时,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率由目前的5%提高到6%。以2013年基数测算,山东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将增收8亿元。去年,山东煤炭资源税收入6.28亿元,居全国第五位。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