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用途和特性
本产品按Q/320282DCT016-2006《轨道交通用电力电缆》、GB/T12706-2008《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等标准生产。
1.轨道交通用塑料绝缘(直流)电力电缆
本产品适用于供电直流1500V及以下系统交通轨道固定敷设用。
电缆导体允许长期最高工作温度为90℃,短路时(最长持续时间不超过5S)电缆导体最高温度不超过250℃。电缆敷设温度不低于0℃,低于0℃时,电缆应进行预热。
电缆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2.轨道交通用无卤低烟阻燃电力电缆
本产品适用于供电交流0.6/1kV及以下系统交通轨道固定敷设用。
电缆导体允许长期最高工作温度为90℃,短路时(最长持续时间不超过5S)电缆导体最高温度不超过250℃。电缆敷设温度不低于0℃,低于0℃时,电缆应进行预热。
电缆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