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初级铝合金产品
●半成品,半合成品, 铸件, 板, 带, 箔, 挤压材
●特殊应用的铝类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运输,电子,机械
●表面处理及接缝技术
●轻金属贸易和回收
●铝提纯,加工及冶炼的工厂机械、设备和配件
●车辆用铝质零部件:在汽车各系统中(包括车身系统、底盘系统、空调系统、发动机系统等)用及的铝制汽车部件、铝压铸件,如:车架、轮毂、缸体、缸盖、活塞、进气歧管、散热器、冷却器、转向节、起动机/发电机端盖、中冷器、涡轮增压器压壳、水泵箱体、铝管等;
●相关加工设备与配件:各类用于汽车零部件产品制造的冷、热室压铸机;低压铸造机;压铸机周边(自动化)设备;重力压铸设备;挤压压力机;各类液压机、油压机;各类压铸机配件及耗材。
●相关模具及技术:模具设备及制造技术,模具CAD/CAE/CAM专业系统、模具材料及辅料、模具修复技术等。
参展费用
● 展位费用:单面开口展位人民币19000元/9㎡/标准展间。展位设施9㎡(3mx3m) 配置:展出场地,三面展板(高2.5M)。楣板制作,一张洽谈桌,二把椅子,9平方米地毯,220/5A电源插座一个,两只射灯
● 双面开口展位:人民币22000元/9㎡/标准展间。展位设施9㎡(3mx3m) 配置:展出场地,二面展板(高2.5M)。楣板制作,一张洽谈桌,二把椅子,9平方米地毯,220/5A电源插座一个,两只射灯
● 中国商务代表团人员费用:人民币6800元/人(含护照签证、报到后全程食、宿、南宁-河内往返交通费用〔豪华大巴〕、翻译、洽谈会、保险费等)
● (注:如参展单位人员代表不随团,须向组委会支付800元/人的赴越管理费)
参展展品运输
● 轻便型展品:此类展品是轻便的可随人员携带过境的,要求用行李箱或行李袋包装好,不能用木箱或纸箱包装,以行李物品申报,由参展企业自行携带,无运输及海关手续费用。
● 数量较大的产品及较大型设备:此类展品需以展品报关,并提前运输至胡志明市,具体的运输办法请致电组委会,此类展品需在2012年03月15日前向组委会申报完毕,运输及海关手续费用由企业自理。
参展程序
● 参展单位在收到邀请书后可直接向组委会提出申请,填妥展位申请书,经单位盖章签字认可后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组委会将按照“先申请,先安排,先付款,先确认”原则安排展位。
● 参展单位在双方最终确认展位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参展费用,电汇或邮寄至组委会,组委会在收到后予以最终确认参展展位。否则,展位将不予保留。
● 组委会将在会前15天电邮或传真《出国通知手册》。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鸿
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45号百色大厦T1-10楼
电话:0771–5300086
传真:0771–530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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